一、新生兒期或3個月內嬰兒易驚,啼哭不止或哭聲微弱,睡眠困難。二、喂養(yǎng)困難,表現為吃奶無力,拒乳或邊吃邊哭,吞咽咀嚼,進食出現嗆咳。三、在聽到噪音和體位改變時,易出現擁抱樣驚嚇并哭鬧。四、4-6周齡的嬰兒對外界刺激的反映差,表情淡漠。 五、3個月嬰兒在被支撐腋下站立時,無雙腿伸直站立的表示;俯臥位不能抬頭。六、4-5月時仍然豎頭不穩(wěn),不能追視物體,仍表現為拇指內收,手握拳;不會伸手抓握物品。生后4個月身體松軟,不能使自己保持在某一體位;不會翻身,自發(fā)運動減少或運動異常,如過早地全身呈滾木樣突然翻身;四肢僵硬。七、6-8月仍不會獨自坐。八、8個月以后仍無爬行意識與動作。
1、平地行駛時注意速度、方向的及時調整。 2、做轉移動作前要剎住輪椅。 3、護理人員推輪椅上陡坡時手臂要伸直用力,并隨時注意保護患者身體;下陡坡時輪椅倒退行駛。 4、上臺階前,護理人員按壓把手,同時用力踩防傾斜桿后緣,先使小輪抬起,再輕推輪椅使小輪落于臺階上,隨后用力抬把手使大輪上臺階;下臺階時輪椅倒退行駛,同時應先半剎輪椅以防輪椅傾倒。 5、存放輪椅前應折疊坐墊。 6、使用輪椅前打開剎車。
1、保持平衡;如老年人、非中樞性失調的下肢無力、下肢痙攣前伸不佳、重心移動不能平衡等障礙,但對高齡腦卒中、多發(fā)性腦梗死患者的平衡障礙作用不大。2、支持體重;偏癱、截癱后,患者肌力減弱或雙下肢無力不能支撐體重或因關節(jié)疼痛不能負重時,助行器可以起到替代作用。3、增強肌力 經常使用手杖、腋杖,由于要支撐身體,因此,對上肢伸肌有增強肌力的作用。一般來說,手杖適用于偏癱患者或單側下肢癱瘓者,前臂杖和腋杖適用于截癱患者。步行器的支撐面積大,較腋杖穩(wěn)定,多在室內使用。
總訪問量 824,899次
在線服務患者 247位
科普文章 111篇
領導風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