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瑞卿
主任醫(yī)師 教授
3.1
放療科張光明
主任醫(yī)師 教授
3.1
放療科黃德波
副主任醫(yī)師
3.0
放療科丁繼強
主任醫(yī)師
2.9
放療科周長杰
主任醫(yī)師
2.9
放療科蘇培英
副主任醫(yī)師
2.9
放療科劉建亮
主治醫(yī)師
2.9
放療科盧鑫
主治醫(yī)師
2.9
放療科彭雷
主治醫(yī)師
2.9
放療科王書山
主治醫(yī)師
2.9
張元梅
主治醫(yī)師
2.9
放療科張士庚
主治醫(yī)師
2.9
放療科李梁
主治醫(yī)師
2.9
放療科聶文文
主治醫(yī)師
2.9
放療科寧召鋒
主治醫(yī)師
2.9
放療科袁磊
主治醫(yī)師
2.9
放療科曹亮
主治醫(yī)師
2.9
放療科李玉
醫(yī)師
2.8
放療科張雪偉
醫(yī)師
2.8
放療科葉靜
醫(yī)師
2.8
高玉娟
醫(yī)師
2.8
放療科李文文
醫(yī)師
2.8
放療科胡云龍
醫(yī)師
2.8
放療科杜正云
醫(yī)師
2.8
放療科劉路平
醫(yī)師
2.8
放療科劉霞
醫(yī)師
2.8
1:放療期間能否同時內分泌治療?由于沒有研究表明在放療期間同步應用內分泌治療會增加療效,且可能會增加肺部及乳腺纖維化,尤其是他莫昔芬。因此建議內分泌治療應推遲到輔助放療后進行。2:放療期間能否同時應用抗體偶聯藥物?基于KATHERINE研究及ATEMPT研究的結果,放療期間同步應用T-DM1是安全的。3:放療期間能否同時應用免疫檢查點抑制劑?基于KEYNOTE-522研究的結果,常規(guī)分割放療期間應用pembrolizumab是可行的。4:放療期間能否同時進行化療?基于2017年IntJRadiatOncolBiolPhys研究結果,放療期間不推薦同步化療。參考資料:1:DOI:10.1016/S1470-2045(08)70333-42:DIO:10.1016/j.ijrobp.2022.05.024
T1a期聲門型喉癌是指腫瘤局限在一側聲帶的喉癌,基本不會出現淋巴結轉移。無論采用手術還是放療其療效都是很好的,但是對于經口激光手術與放療直接頭對頭的對照研究還是比很少的。2014年Aaltonen曾報道一項手術與放療的隨機對照研究,將56例男性T1a聲門型喉癌隨機分為激光手術組(n=31)和放療組(n=25)。主要終點是發(fā)音質量,結果顯示總體發(fā)音質量是相似的。隨訪2年時發(fā)現,與接受放療的患者相比,激光手術組的患者的喘息音及聲音嘶啞相對更多一些。 2022年1月Pihla Pakkanen等在紅皮雜志報道了這項研究成果的長期生存情況及喉保留情況,中位隨訪時間為5.7年。隨訪結果發(fā)現有9例復發(fā)(16%)。從診斷到復發(fā)的中位時間為1.5年(0.4~2.7年)。復發(fā)部位:喉部8例,縱隔1例。激光手術6例復發(fā)者接受再次激光手術(n=1)、接受放療(n=4)和姑息治療(n=1)。放療后復發(fā)患者3例,接受激光手術2例,接受全喉切除術1例。對于所有患者,5年無進展生存率(RFS)為84%。接受激光手術治療的患者的5年RFS為81%,接受放療的患者的5年RFS為88%。 隨訪過程中總共有3例患者(5%)接受了全喉切除術,兩組5年喉保留率相似(手術組?30/31[97%]vs?放療組?23/25[92%],P=.575)。 隨訪期間發(fā)現10例患者(18%)出現第二原發(fā)腫瘤。從診斷喉癌到發(fā)現第二原發(fā)腫瘤的中位時間為8.5年(范圍為3.8-15.4年)。腫瘤位于肺5例,喉3例,下咽2例。喉部第二原發(fā)癌3例,2例行手術治療,1例行放療。這10例患者中有4例(2肺癌和2下咽癌)死于第二原發(fā)腫瘤。 全組患者只有1例(2%)患者在診斷后5年內死于喉癌,1例在確診后6年內死亡。5年疾病特異性生存DSS在全組患者中為98%,激光手術組為97%,放療組為100%。全組10年DSS為97%,手術及放療組分別為97%和96%。全組患者的5年OS為89%,激光手術組為87%,放療組為92%。全組10年OS為20%,手術組及放療組分別為19%和20%。 因此,T1a聲門型喉癌的預后較好,兩種治療方式對全組患者的生存率和喉保留率無顯著差異(P>0.0 5),對于T1a聲門型喉癌患者的治療都應個體化選擇,推薦治療方案時多學科討論及患者選擇尤其重要。 參考文獻:Survival and Larynx Preservation in Early?Glottic Cancer: A Randomized Trial Comparing?Laser Surgery and Radiation TherapyInt J Radiation Oncol Biol Phys, https://doi.org/10.1016/j.ijrobp.2022.01.010
診斷放射性肺炎務必先排除其他診斷(包括肺部感染、肺栓塞、心衰、慢阻肺急性加重、癌性淋巴管炎、藥物性間質性肺炎等)。?1:放療后沒有應用免疫檢查點抑制劑出現的放射性肺炎對于1級放射性肺炎的患者,可以使用吸入性糖皮質激素(如布地奈德)并仔細監(jiān)測2-3天。如果病情惡化到2級,則應開始改為口服糖皮質激素。2級放射性肺炎,建議以0.5mg/kg/天的劑量開始潑尼松治療(約30-40mg/天),持續(xù)兩周,然后逐漸減量,總治療持續(xù)時間為4-6周。對于≥3級的肺炎,需要更高劑量的靜脈糖皮質激素治療。在減量期間,要密切監(jiān)測癥狀,確保癥狀不再出現。如果癥狀復發(fā),建議再次恢復到全劑量的潑尼松應用2周,然后再嘗試緩慢減量,特別是當劑量降低至20毫克及以下時,更應緩慢減量。有小型隨機試驗表明,尼達尼布對降低放射性肺炎的復發(fā)具有積極作用。然而,目前的標準治療仍然是潑尼松單藥治療。當潑尼松劑量超過20mg/天,療程超過一個月時,通常建議應用新諾明預防耶氏肺孢子蟲肺炎(PJP),并根據情況決定是否進行預防性抗病毒治療。并關注全身性糖皮質激素的不良事件(高血糖、體重增加、水腫、骨質疏松等),并應對患者進行相應監(jiān)測。糖皮質激素無反應或反應欠佳的情況下,可考慮應用其他免疫抑制劑,如硫唑嘌呤和環(huán)孢素,但經驗有限。并加強支持性治療,包括抗感染處理、止咳化痰、吸氧、俯臥位通氣和其他心肺合并癥。?2:同步或序貫放化療后應用免疫檢查點抑制劑后出現的放射性肺炎對于既往接受過胸部放療的患者在免疫檢查點抑制期間發(fā)生的肺炎的治療,建議遵循最新的免疫相關毒性管理的指南。新發(fā)生的1級肺炎患者應進行適當的診斷評估,然后每2-3天進行一次密切監(jiān)測。如果癥狀惡化,應按照2級肺炎進行管理。對于2級肺炎,建議暫停免疫檢查點抑制。開始口服甲潑尼龍1mg/kg/天(或等效藥物)治療,持續(xù)24-72小時,直至臨床狀況改善,然后逐漸減量共持續(xù)4-6周。對于≥3級的肺炎,建議靜脈甲潑尼龍1-2mg/kg/天開始,持續(xù)24-72小時。在癥狀改善至≤1級后,可考慮逐漸減量。總體上2級肺炎的激素總療程維持4-6周,3級肺炎療程至少6-8周。如果在使用糖皮質激素的72小時后沒有改善,可以考慮加入第二種免疫抑制劑。包括托珠單抗、英夫利西單抗、靜脈丙種球蛋白或嗎替麥考酚酯,選用哪一種取決于藥物的可及性。這些選擇主要是基于專家共識和小型研究。肺炎恢復至≤1級后,既往2級肺炎的可酌情考慮進行免疫檢查點抑制劑再挑戰(zhàn)。對于既往≥3級肺炎的,則建議永久停用免疫檢查點抑制劑。?3:放射回憶性肺炎根據肺炎的嚴重程度,決定是否中斷正在進行的全身治療(化療、靶向治療及免疫檢查點抑制劑),并且開啟糖皮質激素治療,具體流程如上述。?參考:https://doi.org/10.1016/j.radonc.2025.11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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